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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农业农村局:多措并举保粮食安全
文章来源:资兴新闻网
2020-09-25

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,市农业农村局把粮食生产作为落实“六稳”“六保”政治任务来抓,早谋划、早行动,全力清退草皮种植,遏制耕地抛荒,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,实现了生产面积和产量“两稳”目标。

压实责任

成立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。明确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,乡镇长(街道办主任)具体抓。

设立粮食生产指导小组10个。分片包干粮食种植技术指导,督促粮食种植任务落实,传导压力到一线。三是制定了《粮食生产工作方案》。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(街道)、村组、田块。

强化措施

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。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对水稻种植户提供育插秧、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。

开展早稻集中育秧。采用统一优质稻品种、浸种消毒催芽,整厢翻耕秧田等技术,推进早稻集中育秧,着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。

强化政策宣传引导。制作了300余条横幅悬挂在全市乡村主要村庄、道路口,并结合广播、电视、微信等多种形式,宣传稻谷最低收购价、稻谷补贴、支持早稻生产等强农惠农政策,鼓励支持粮食生产相关政策及整治耕地抛荒等法律法规,积极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。

“打击”保障

打击耕地抛荒。对辖区内发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或未完成粮食生产年度任务的乡镇(街道),综合绩效考核农业分值全部扣除,乡村振兴考核不评优,郴州市级粮食生产标兵乡镇评选不入围,省级以上涉粮项目申报不推荐。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,逐组、逐户、逐丘展开调查摸底,建立耕地抛荒台账到户,对连片抛荒2亩2年以上的耕地由乡村进行核定,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、稻谷补贴。发挥支部农场作用,把村民不愿意种的稻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生产,解决了4678.95亩耕地抛荒,完成了粮食生产任务。

打击非法种植草皮。下发了《关于禁止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和耕地抛荒的通知》,明确对整治基本农田种植草皮不彻底的乡镇(街道),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农业分值不计分。发放《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危害性》宣传小册子4500份,在主要交通干线、人口集聚区张贴、悬挂横幅标语100余条,召开草皮专项整治工作会等形式掀起草皮种植整治热潮,形成了打击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浓厚氛围。全市6982.24亩草皮已全面退出。

开展打假行动。以种子、农药、化肥、农机具等农资为检查重点,深入企业、农资店开展农资打假综合执法护春耕行动14次,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,执法车辆14台次,检查门店和企业84家次,抽检农资产品总数409个,合格率99.6%,查处问题总数14个,保障了全市百姓“米袋子”“菜篮子”安全。

奖励促动

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行现金奖补(不含适度规模补贴),种植一季稻30亩以上奖补50元/亩;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按复种面积奖补80元/亩。

财政挤出80余万元用于奖励早稻集中育种,对规模种植100亩以上的早稻育秧户给予40元/亩奖贴。

鼓励粮食生产社会服务体系建设。按服务面积给予社会化服务组织40元/亩的服务补贴。四是对草皮种植田恢复粮食生产给予100元/亩翻耕作业补助,并免费提供改种种子。

落实政策

发放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11.74万元,油菜适度规模经营补贴20.35万元,早稻和一季稻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正在办理支付手续中。中央财政安排我市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761.73万元,第一批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212.5万元,现在正在制定实施方案,计划12月份全额发放到位。协助制定了《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在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基础上,提高收购价格。